文/王鵬程
魯迅很善于講演,小說史又講了多年,內(nèi)容非常熟悉,再加上見解獨到深刻,學員蜂擁而至,紛紛慕名去大禮堂聽講。至于李瘦枝所云魯迅“講演中的那種昂揚的戰(zhàn)斗精神,感染力強”,考慮到他寫下這段文字時處于20世紀60年代的特殊環(huán)境,故而并不可信。今天我們看魯迅的講稿《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就學術論學術,反映不出絲毫“戰(zhàn)斗精神”;而且魯迅在西安時,也從不對時事政治發(fā)表看法。
此后,西安的報紙開始以“魯迅”之名報道,強調(diào)了魯迅的“小說大家”身份。
“魯迅”的名字第一次出現(xiàn)在西安的報紙上,是7月30日《新秦日報》所登之《暑期學校新聞三則》。其中第三則為“魯迅講演已終,定于今日離陜”:
小說大家周樹人別號“魯迅”,此次來陜所講演之《中國小說之歷史的變遷》,截至昨日,業(yè)已終講,現(xiàn)已定于今日離陜東返云。
說周樹人別號“魯迅”并不妥當。準確地說,應該是周樹人筆名“魯迅”。實際上,魯迅是8月4日才動身返京的。
第二次報道還是《新秦日報》,7月31日的《暑期學校昨聞紀略》,對前一日的報道進行了更正和補充:
小說大家魯迅君(即周樹人)講演終結(jié),即將返京一節(jié),業(yè)志昨報。茲聞周君因事阻留,尚未離省,此間各學員以周君此次來陜,雖為日無多,然對于小說方面,已灌輸不少之新的知識;擬定于日內(nèi)開一歡送會,歡宴周君,借聯(lián)師生間之感情云。
第三次報道是8月8日《旭報》的一則消息《學者又去二人》:
學者王小隱、孫復元擬即去陜已志昨報,茲據(jù)西北大學某君談述暑期學校講師夏元栗、周樹人亦于日昨回京,但各講師對于所講者均未講完中輟而歸,一般聽講者意頗不滿云。
這條消息明顯滯后,人名多寫錯,內(nèi)容也有錯誤。8月4日魯迅“晨乘騾車出東門上船,由渭水東行”,與孫伏園、夏元瑮同行返京。魯迅講演內(nèi)容已于7月29日“全講俱訖”,并非“中輟而歸”!缎虑厝請蟆7月30日已報道過此條消息。
中國現(xiàn)代文學誕生之初,魯迅以劃時代的《吶喊》《彷徨》,奠定了其無與倫比的崇高地位和無遠弗屆的巨大影響,用孫伏園的話來說——“在小說之國,魯迅先生實為‘國父’”。因而,當學員知道周樹人就是魯迅后,爭先恐后去聆聽其講演,就屬自然而然了。
第二十章
鉤玄提要與表里發(fā)揮:
魯迅的講演與《中國小說史略》
魯迅應西北大學和陜西省教育廳聯(lián)辦的暑期學校之邀時,并未確定講演題目。最終他講演的是“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實際上這個主題即是他《中國小說史略》的濃縮和精華。他曾在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學校講了五年中國小說史,可謂爛熟于心、胸有成竹。
1920年8月6日,魯迅被北京大學聘為講師,秋季開始在北京大學講授中國小說史。
魯迅對中國古典小說有著濃厚的興趣。從日本歸來在杭州、紹興教書時,他在課余輯錄了《古小說鉤沉》,收錄從周代到隋朝的散佚小說三十六種。到教育部工作后,開始整理唐宋傳奇,搜集了《湘中怨辭》《異夢錄》《秦夢記》等。他開設中國小說史課程,不僅是興趣使然,而且做了長期的準備,“因為魯迅掌握了很多有關古小說的材料,又有他獨到的見解,請他來講這一門課真是找對人了,特別是這時他已經(jīng)在《新青年》等報刊上發(fā)表過不少深受讀者喜愛的作品,在青年學生中有很高的聲望,更使他的講課受到學生的歡迎”。
1920年8月26日,北京高等師范學校(1922年改為國立北京師范大學)聘魯迅為國文系講師。1923年秋,北京女子高等師范學校(1924年改為北京女子師范大學)和世界語專門學校聘請魯迅為兼職教師。在這四所學校,魯迅講授的課程都是中國小說史,深受學生喜愛。
以上述四所高校講授中國小說史課程的講義為基礎,1923年12月,魯迅修訂出版了《中國小說史略》(上卷);1924年6月,出版了《中國小說史略》(下卷),上、下卷均由新潮社出版!吨袊≌f史略》“勾勒出中國小說發(fā)展的基本輪廓,為小說史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奠定了基礎”。胡適評價此書“是一部開山的創(chuàng)作,搜集甚勤,取材甚精,斷制也甚謹嚴,可以替我們研究文學史的人節(jié)省無數(shù)精力”。郭沫若更是將《中國小說史略》和王國維的《宋元戲曲史》并譽為“中國文藝史研究上的雙璧”,認為兩者所從事的,“不僅是拓荒的工作,前無古人,而且是權威的成就,一直領導著百萬的后學”。
從7月21日開始,魯迅在西北大學禮堂作了題為《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的系列講演,到29日結(jié)束,總計八天,共十一場次,十二小時。7月30日,又受邀在劉鎮(zhèn)華開辦的陸軍講武堂對軍官講演半小時,內(nèi)容仍為小說史。魯迅日記云:
21日,“上午講演一小時。晚講演一小時”。
22日,“午前及晚各講演一小時”。
23日,“上午小雨。講演二小時”。
24日,“午前講演一小時”。
25日,“上午講演一小時”。
26日,“午前講演一小時”。
28日,“上午講演一小時。午后收暑期學校薪水泉百。下午講演一小時”。
29日,“午前講演一小時,全講俱訖”。
30日,“下午往講武堂講演約半小時”。
(未完待續(xù))
編輯: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