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魯迅長安行》(連載63)
來源:文化藝術(shù)網(wǎng)-文化藝術(shù)報 作者: 時間:2024-12-02
導(dǎo)讀:
1919年前后,教育部通俗教育研究會致函陜西省教育廳了解易俗社新劇目的編寫情況。易俗社通過陜西省教育廳呈送了新編劇本八十五種及《陜西易俗社章程》《易俗社最近辦理狀況》各一冊。1920年12月18日,教育部以通俗教育研究會名義特向易俗社頒發(fā)了“金色褒狀
1919年前后,教育部通俗教育研究會致函陜西省教育廳了解易俗社新劇目的編寫情況。易俗社通過陜西省教育廳呈送了新編劇本八十五種及《陜西易俗社章程》《易俗社最近辦理狀況》各一冊。1920年12月18日,教育部以通俗教育研究會名義特向易俗社頒發(fā)了“金色褒狀”:
戲劇一道,所以指導(dǎo)風(fēng)俗,促進文明,于社會教育關(guān)系至鉅。欲收感化之效,宜盡提倡之方。茲有陜西易俗社編制各種戲劇,風(fēng)行已久,成績豐富。業(yè)經(jīng)教育部核準,特行發(fā)給金色褒狀,以資獎勵。
此狀
中華民國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這個金色褒狀的榮譽跟魯迅有莫大的關(guān)系。孫伏園回憶說:“我們在易俗社看到一金色褒狀,那是一九二〇年教育部通俗教育研究會獎給易俗社的。易俗社自一九一二年創(chuàng)辦起,即以編演移風(fēng)易俗的新戲為宗旨,十幾年來編出了大小二三百個新劇本,這些劇本的主題都是反對封建、反對迷信、提倡讀書識字、提倡婚姻自主、揭露社會黑暗等各個方面。當(dāng)時魯迅先生在社教司工作時,凡外地編演什么新的好的劇本,魯迅先生總是要派人去看戲;如果交通不方便,派人去有困難,那么他就要劇團把劇本送到教育部審閱,以便介紹推廣。易俗社自己編演的劇本曾送部很多,因此這個褒狀的獎給是和魯迅先生重視戲劇改革有關(guān)的。由于這些原因,所以當(dāng)我們到西安后,難怪先生急于觀看易俗社的演出了!
易俗社的秦腔演出完全不同于舊的戲曲班社,再加上上述因緣,魯迅對易俗社印象甚佳。王桐齡回京后寫了《陜西旅行記》,將易俗社與北京的戲班做了細致的比較,對易俗社頗為欣賞:
當(dāng)時西安的戲園有:易俗社,共樂社,三意社,正俗社,三方社五個。都唱秦腔,唯有共樂社兼演二簧。其中易俗社不專門以盈利為目的,其內(nèi)容很有特色:
1.股東半含捐助性質(zhì),每年不分紅利。
2.前臺角色薪水很低,就連大名鼎鼎號稱臺柱子的蘇牖民,劉迪民,王安民等,月薪只五六十吊合二十大洋。無北京捧角之惡習(xí)。
3.后臺經(jīng)理,多是義務(wù)性質(zhì),薪水極低或無有。
4.對全社學(xué)徒,以學(xué)生禮對待。
5.社員出演時,一絲不茍,雖做配角,亦精神圓滿,無懈可擊。
6.社內(nèi)行頭華麗,全體社員都用社內(nèi)行頭,無北京名伶自帶行頭之奢侈風(fēng)氣。
7.社內(nèi)有講堂,全體社員住社內(nèi)(家住城里者例外),下臺以后上課,漢文精通者,能做三四百字文章,無北京窮伶目不識丁之苦。
8.社內(nèi)禁止學(xué)徒與不正當(dāng)之人來往,并禁止其受外界之贈賞品。
從以上比較來看,易俗社的確名副其實,引風(fēng)氣之先,精神面貌清新,不同流俗。難怪魯迅赴陜途中就提到秦腔,到西安后,更要看易俗社的演出了。
魯迅在西安期間之所以對秦腔興趣盎然,跟易俗社的社長、他的紹興老鄉(xiāng)呂南仲也有很大關(guān)系。呂南仲半生致力于秦腔藝術(shù)的改良事業(yè),曾新編劇目多種,系外地作家專事秦腔創(chuàng)作最有成就者之一。孫伏園后來回憶說:“到西安后某日,魯迅先生很風(fēng)趣地帶著初學(xué)來的陜西方言對我說:‘張秘夫(即張秘書,長安土語把‘秘書’的‘書’字念作‘夫’音)要陪我們?nèi)タ匆姿咨绲膽蛟!?dāng)晚,我們就去易俗社看戲,演的是《雙錦衣》,上下兩本,接連看了兩個晚上。故事主題是宣揚愛國思想的,情節(jié)很曲折,但日子久了,詳情已記不起來了。這個戲的作者是呂南仲先生,他和魯迅先生與我都是浙江紹興籍的小同鄉(xiāng)。這位呂南仲先生是位學(xué)者,也是易俗社當(dāng)時的主事人,他是非常敬仰魯迅先生的,加以多了一層同鄉(xiāng)之誼,言談更為方便,因此感到格外親切。我們看戲時他熱情招待,每次看完戲后都要請魯迅先生和大家談?wù)勔庖姟Uf老實話,我對秦腔唱詞聽不太懂,那時又沒有打字幕的辦法,所以聽起來較費勁,說白還可以聽懂六七成;可是魯迅先生就比我強得多了,他過去喜歡戲劇,有欣賞戲曲的能力,因此對易俗社演出的這些節(jié)目很感滿意。他認為呂南仲先生以紹興人從事編著秦腔劇本,并在秦腔中落戶,很是難得。他每次看完演出后,總是給予好評,他感到西安地處偏遠,交通不便,而能有這樣一個立意提倡社會教育為宗旨的劇社,起移風(fēng)易俗的作用,實屬難能可貴!
呂南仲(1882—1927),名律,字南仲,浙江紹興人。清末附生,歷任陜西財政廳科員、股長,臨潼、渭南、華縣、華陰等縣厘金局局長。1919年加入易俗社,歷任編輯、評議長、社長等職。1923年底,呂南仲任社長期間,熱心籌辦易俗社十二周年紀念活動,修葺改造社內(nèi)房屋,使里外煥然一新。此時恰逢易俗社從上海購回新箱,他以“十二”為序列創(chuàng)作小戲《十二先生》《十二戲迷》《十二錦屏》《十二因果》《十二花客》《十二金釵》《十二全福》等,社慶搞得轟轟烈烈、如火如荼。易俗社收到的牌匾、對聯(lián)以及其他贈品之多,也是前所未有,盛況空前。呂南仲的秦腔劇本,規(guī)模宏大,結(jié)構(gòu)奇特,富有傳奇色彩,觀眾喜聞樂見。時人評論曰:“以其出身形幕,所記案情最多,所編戲變幻離奇,不可捉摸!保ā蛾兾饕姿咨绾喢鲌蟾鏁罚
呂南仲一生共創(chuàng)作秦腔劇目十多種,存世者八種。本戲有《金獅鼎》《殷桃娘》《奪魁閣》《紫碧魚》《巧團圓》《雙錦衣》等,折子戲有《摔黑碗》《花月簡》《飛波鏡》《假金記》《枯楊枯》《耍牌子》《十二華容》等。
(未完待續(xù))
編輯: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