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啟動住建領域自然災害風險普查 對房屋建筑市政設施全面“體檢”8月23日記者從西安市住建局獲悉,西安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實施方案近日出臺,標志著我市正式啟動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旨在切實摸清災害風險底數(shù),提升全市住建領域自然災害防治水平。 方案明確,將按照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有關部署,完成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承災體調查,滿足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對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承災體信息需求,支撐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評估。本次調查范圍為西安行政轄區(qū)。調查工作以區(qū)縣級行政區(qū)為基本工作單元。根據(jù)國普辦授權, 我市西咸新區(qū)、高新區(qū)劃為特殊行政區(qū),作為基本工作單元;航空基地、經開區(qū)、國際港務區(qū)、浐灞生態(tài)區(qū)、 航天基地、曲江新區(qū)調查工作依托相關行政區(qū)進行。 調查對象為我市行政轄區(qū)內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房屋建筑、市政設施。其中房屋建筑包括所有城鎮(zhèn)房屋建筑(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和所有農村房屋建筑(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市政設施包括指定規(guī)模以上的市政道路、市政橋梁、供水管網和供水廠。調查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調查對象為標準時點實際存在的每一棟單體建筑、指定規(guī)模以上的每一條(座)市政道路、市政橋梁、供水廠、供水管網。 市政橋梁為城市范圍內修建在河道上的橋梁、道路與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鐵路的立交橋。 市政道路為城市次干路(含四條車道及以上)及以上、連接重要設施(如學校、醫(yī)院、交通樞紐等)的道路、與公路普查道路銜接的城市道路、應急管理相關的重要道路。供水設施包括取水設施(含預處理設施)、輸水管道、凈水廠設施(含地下水配水廠)、加壓泵站設施、調壓站設施以及配水干管管網。 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通道、軌道交通和城市隧道不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未建成使用的城鎮(zhèn)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設施工程、農村房屋建筑工程不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確定的軍事禁區(qū)、軍事管理區(qū)和屬于國家秘密不對外的其他場所、部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不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記者 趙輝) 編輯:慕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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